由于我院战略发展需要,促进研究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。经深圳市民政局核准,研究院变更住所、业务主管单位、业务范围。
目前我院证书已变更完成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关于变更事项
1、业务主管单位
变更前: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;
变更后:深圳市科协技术协会;
2、业务范围
变更前:电源、新能源与新材料技术等科技研究、开发,成果应用与推广、行业标准研究、提供技术服务;提供相关科技成果评估、转让、转化及智能解决方案服务;电源及新能源创新项目孵化;新材料粉体技术及其自动化设备研发;新能源和新材料科学知识的传播与推广;
变更后:电源、新能源与新材料技术等科技研究、开发,成果应用与推广、行业标准研究、提供技术服务;提供相关科技成果评估、转让、转化及智能解决方案服务;电源及新能源创新项目孵化;新材料粉体技术及其自动化设备研发;新能源和新材料科学知识的传播与推广;提供相关节能技术服务;
3、住所
变更前: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洪田路155号创新智慧港产业院2号楼4层403室;
变更后:深圳市宝安区隆昌路10号美生创谷秋谷501。
特此通告!
深圳市清新电源研究院
2022年2月22日